前世界冠军Toyz在近日自己组建了一支新队,Toyz自称他和HKE战队不再有合同关系,引发了和旧主之间的矛盾,就这些事情对其进行了专访!
在昨天(9月13日)我们报道过前世界冠军TPA战队中单选手Toyz意欲组建新的队伍参加LMS联赛,在今天雅虎电竞采访了Toyz、鼎岳集团的负责人江先生和选手Stanley,听听他们聊下新队伍的情况和与HKE战队的纠纷。
Q:请你谈谈新团队 Raise Gaming & Entertainment 的未来规划。
Toyz:目前「Raise Gaming & Entertainment」分成两个部门-直播部门及赛事部门,我和Stanley目前属于直播部门的主要人员,未来也会找更多人一起加入;赛事部分我们已找到选手来进行英雄联盟的比赛,并打算参加下一届的ECS联赛,最后当然是以LMS为终极目标。至于战队基地,我们其实已经有了,但预计联赛后再公布。
Q:怎么跟domo教练想到组战队的呢?
Toyz:因为当时domo教练是在TPA的二队,他们觉得TPA二队练习生制度不够完善,认为过来Raise Gaming会有更好的发展。domo是在我离开TPA后才进来的,所以原本跟他不熟,是透过一位朋友搭上线才认识的。
Q:这边请教一下江政卫先生,当初鼎岳集团为何接触电竞领域?又是如何与Toyz相识的呢?
江:我们老板过去在海外发展,回台湾后想对这块土地做出一些回馈,原本企业的营运方针是跟电竞没有相关的,刚好这时透过朋友了解到Toyz的遭遇,认为Toyz孤立无援需要帮助,所以才伸出援手。再者,因为Toyz在年轻族群中有着强大的号召力,我们希望能在经营电竞这块新事业之余,后续也能带动整个社会正向的氛围,尤其是针对这些年轻群体。我们期许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破除,台湾传统社会认为「万般皆下品,唯有读书高」的迷思,证明玩游戏并不是坏事,你若有潜力、天份,未来也是有机会站上属于你的大舞台。
Q:回到问题的核心,请问Toyz你对外界传你主动将2年约改成10年约的说法是?
Toyz:一开始我是希望签两年约的,但钟先生在我进公司后跟我说,如果只是2年约的话,他无法对我进行相关投资、推广,所以主动要求我希望我能签订10年约,所以并不是外界说的我「主动」要求的。毕竟若是我主动要求签10年合约的话,我是没有理由去跟他要求签约金的,以资方的角度是你跟他换约,他才会给你签约金,而这个签约金的支付也有列在合约条款内,我也有相关银行的收款纪录作证明。钟先生很多事情都是口头片面的讲法,并没有办法拿出实际证据,我也不想多做解释,等到有必要的时候会再提出相关实证。
Q:那你当初怎么没有试着拒绝换约?
Toyz:当初加入HKES时,我的态度是信任钟先生的,所以才没有拒绝。并没有想到后面会变成这样。
江:我相信双方只要本着合约精神合作,或许那今天不会变成这般田地,我们这边已经确认过合约内容,也是在清楚了解事发经过后,才会支持Toyz继续他的电竞生涯。
Q:HKES昨日于官方粉丝团发文提到,关于腕隧道症候群一事,他们在措辞上并没有攻击Garena。
Toyz:是的,不过社会舆论上并不是这么想,那篇文章会给人一种「TPA之前没有好好照顾我,HKES才是我的家」的观感,我也在昨天声明中提到,因为我知道会有这样的效应,所以有跟钟先生协调过不要发那篇文章,但因合约上有提到他可以控制粉丝团发文,最后还是发了。
Q:你于声明中曾提到离队金额被三番四次提高,但HKE昨日有回应离队金额早已白纸黑字不变动了。
Toyz:这就是「离队金额」、「违约金额」的不同,违约金额是合约上注明本来就该付的,就是800万港币;而离队金额是在道德上我认为该给的。HKES昨天提到的离队金额其实是「违约金额」,但我跟钟先生谈的金额是另外的协商费「离队金额」,是两个不一样的事情。当初我透过朋友与钟先生协商离队金额,当时他开了两百万港币这个数字,我硬着头皮说没有问题,也跟投资者沟通过,等到我把钱准备好后,钟先生又跟我说当初讲的是人民币而不是港币;但我们都是香港人,又是香港公司,之前的违约金也是写港币,不清楚为什麽这时要改人民币,不过我还是答应了,结果接下来几个月,他再改成500万、600万,我那时心想他也许并不在乎钱的事情,我觉得浪费时间所以后续就没有再回应,直到昨天发出声明稿。
Q:HKES昨日提到你仍为该公司的合法员工。
Toyz:我是暂定在9月15号时来直播澄清,我这边认为我已有合理的理由去结束这个合约,但HKES则觉得不合理,他们仍保有合约权利,这只能说双方立场不同,到时候只能去法院看法官判决。至于目前,我会持续做我想做的事情。
Q:关于Stanley日前开直播有提到可能会收传票?
Stanley:当时开完实况,钟先生就有私讯我说「你这样违反我跟你的合约」;但我今年三月跟HKES的合约已经走完了,钟先生却拿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,要我多遵守一年的竞业条款,所以我们就去调查台湾法律且对比过合约,并发现不合理之处。竞业条款有很多部分,其中要能举证我接下来的工作对公司会不会造成损失,还有你要能支付先前薪水的一半,毕竟不能让前东家绑住你又不能好好过生活吧。后来觉得他想用这种手段阻止我跟Toyz合作,觉得蛮遗憾的,因为之前与钟先生的关系一直都很好。
江:而且,竞业条款是要中途终止这个合约才能使用,Stanley 是跟 HKES 自然、和平跑到底的,完全没有违约的状况,在双方未同意续约的情形下,我认为这并没有触碰任何法续相关问题。
Q:请你谈谈你与HKES选手间的感情?
Toyz:这边我顺便讲好了,关于我被钟先生说不喜欢Stanley跟Dinter,甚至有他们就不打,还与教练吵架的问题。当时是韩国教练不喜欢Dinter,并把他换下场,接著找来一个韩国打野选手,所以Dinter就成为替补了。但因为语言的沟通障碍,我们跟韩国选手配合的不是很好,我们比赛都是说英文,而那位韩国选手英文又很差,让我们很难有信心合作,而且打野这个位置是很需要沟通的,所以在比赛前我有跟教练反映这样比赛会输。后来我们跟第四名的ahq打了一场比赛,结果第三名的我们输了,我身为队长自然要寻找办法,所以就去跟教练沟通,加上当时队员也没有觉得韩国选手比较厉害,跟教练争执后,就让Dinter重新上场了。只是韩国文化学长学弟制比较重,教练认为我们必须听他的,可能我的意见让他感到不被尊重,但在台湾不是这样,谁有道理就要听的。后来赛季结束后,我们就去过年,公司也打来问我们要不要留这个教练,身为队长的我有最终决定权,而我选择要留下这个教练,即便之前跟他有过争执,但我认为有位专业的教练来协助我们是好事,而且我身为队长自然要对胜负负责,我是对事不对人。
Stanley:那时对于的教练去留我们是一半一半,我个人也是希望他留下来,但最终决定权在Toyz手上。
Toyz:后来跟教练也有沟通过,希望双方互相尊重想法,但没想到韩国教练在过年后的三月就爆发了,忽然跟HKES那边说有「Toyz就不打」,所以他就离开了。这边我必须强调,我当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队伍着想,不论是与他讨论还是争执,不然教练跟选手们都只是在浪费时间。而且我还是希望他留下来,韩国教练也多待了一个月,不过也许是不适应这种环境,最后他还是离开了。至于跟选手间的感情,我跟Stanley这两年来无时无刻都在联络,跟JJ、BeBe也有,当时跟Dinter在HKES时也很常来往,但我离开后就比较没有了,毕竟他是HKES选手,我要是跟他联络可能会连累到他,而他自然也不方便跟我多说什麽。然后我想补充一点,在当职业选手时不应该交太多朋友,再我看来你只是来交朋友而不是当职业选手的,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啦,做事做人还是有差别,也许我做人不是很好,但打比赛时我绝对是全力以赴。
Q:你当时跟HKES签的是教练合约?
Toyz:其实我当初跟Stanley、Dinter进HKES时签的都是教练合约,钟先生在2014年时有三个队伍分别由我们来管,但成绩都不太好;所以我就提出一个提案,把三个队伍转为一个明星队伍,再把Stanley、Dinter、Godjj加进来,也开始逐渐有起色。而我从教练转型成选手后,自然而然会想要换约,毕竟作为教练总不可能像个选手一样替你去打广告,所以想以选手身分重新提一份适合的合约,来得到选手的该有权益。钟先生一开始也说会跟我们签,但后来怎麽提都不了了之,成为造成分裂的导火线。
Q:先前钟培生曾在直播上说,花了 2000 万港币替 Toyz 打广告。
Toyz:我觉得双方角度不一样,以我的立场,我是冠军队伍的中路选手,已有一定的名声,所以我是来帮助HKES提升形象的;而以他的立场则认为我是进HKES后,靠他的广告才红的。而且这2000万并不只在我身上,其中有部分在先前提到的明星队伍,他也把这预算算在我头上,而且无论如何,最后实际得益的还是HKES。
Q:未来与钟培生合作的可能性?
Toyz:当下先谈和平落幕比较实际。这件事上先不谈谁对谁错,毕竟不论他投资多少,我相信我也贡献很多了,所以在谈解约时,我一直都是很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跟钟先生和解的,我想要寻求一个和平的解决方式,毕竟我若不想谈并不需要等这一年,我早就重新出来了。至于后面我开直播,我会先对许多针对我的事情做澄清。
Q:对于支持你的粉丝有什麽要说的话吗?
Toyz:我会想要打造这个团队,就是希望可以协助这些努力的孩子,并为台湾电竞圈尽一份心力,同时也希望不要再出现跟我一样的人。我未来会努力耕耘好Raise Gaming,还请大家多多支持。